第64章 (第1/7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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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犬最为工作犬中最让人敬佩的犬类,基本上是不会做绝育的,所以这基地里的十几只警犬基本上都是完整无缺的。

因为警犬在工作的时候要保持自己高度的攻击性,绝育会影响到他的情绪,从而影响到他工作的效率,所以每一只警犬都是真正的“男子汉”。

贝斯自然也不例外,而且作为优秀的警犬,陈朗也想让贝斯生下幼崽,再从他的幼崽中挑选出作为警犬的苗子,基本上以后在选择警犬苗子的时候就多了一条路。

所有警犬都有着优秀的基因,他们或多或少会在这人间留下自己的崽子,而不是像大多数宠物犬,条件好的家庭,可能还会给宠物犬找个伴侣,然后生下幼崽,但大多数家庭都只会养一只,多了养不起。

所以作为警犬的好处就在于这辈子都不会被绝育。

温时后知后觉,他听见陈朗在和贝斯说话,但他很困,不太想理陈朗,所以继续睡。

结果在陈朗提起给贝斯找老婆的时候,他好像有点清醒了。

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,像是从梦中惊醒一样,猛然抬起头看向了还在蹲在那里和贝斯聊天的陈朗。

他后知后觉,感觉被吓出了一身冷汗,如果他被有钱人买走做了宠物,会不会被绝育啊?

那他这辈子都成了公公狗,而不是公狗?

这个意识模糊传来的时候,他冷不丁打了个冷颤,想想都觉得后怕,他还是庆幸自己被陈朗买了来,至少他不用面对被绝育的风险。

好吧,看在陈朗救了他的“雄风”的份上,他不和陈朗计较刚才的行为了,他又把脑袋塞在了贝斯的脖颈处,感受着光滑细腻的毛发在脸上划过,他继续睡觉。

贝斯的年纪看起来不小了,给他找媳妇是很正常的事情,不过这哥有点高冷,基本上不和任何同类交流,温时觉得他的气质有点奇怪,就是有点像不太喜欢搭理“同类”的那一类犬。

也只有陈朗这个人类才能和他亲近一点,不然温时都没见过他和哪个同类有什么亲近的行为。

或许是因为他受伤了,心情很低落,不愿意和同伴交流,也或许是因为他的脾气本来就这样,所以显得很另类,他甚至不喜欢叫,他好像能听懂所有人的话,也能明白所有同伴之间的交流,但他就是拒绝和任何同类亲近。

温时的脑袋埋在他的脖颈里,感觉他的体温温热,时不时还能感觉到他脖颈上的动脉在跳动,温时也懒得去注意了,继续睡觉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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